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编排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499 时间:2016-11-29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编制与教材征订的工作。为确保本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编制
    (一)教学周次安排
    校内各年级上课周次为1-18周。
    (二)编制要求
    1.各学院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学期教学计划,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详见教务处主页。
    (1)各年级均按2012版人才培养方案(第二次修订)编制学期教学计划;
    (2)专科班级按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学期教学计划;
    (3)独立成班的专升本按专升本培养方案编制学期教学计划;
    (4)《大学语文》开设依据《2012版人才培养方案第二次修订工作要点》相关规定执行;
    2.因特殊原因需调整教学计划的,教学单位应依据《平顶山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出《开课计划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3.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计划分配教学任务,同时做好兼职教师与外聘教师备案工作,公共课程承担单位在分配教学任务时,注意避免同一教师多学院授课情况。
    (三)实践环节计划编制要求
    1.实验场所
    课程承担单位须提前与相关管理单位联系确认实验场所是否满足授课需求,由教务处会同使用单位与实验室管理单位协调解决。
    2.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即专业调查(考察)、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专业见习、野外考察、野外实习、艺术实践、艺术考察等均应编制教学计划(模板见附件1),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计划录入教务系统并将纸质实践环节教学计划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
    3.第二课堂
    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实施的第二课堂编制教学计划(模板见附件2)。
    二、教材征订
    (一) 教材征订原则
    1.教材征订须使用已正式出版的教材。
    2.教材征订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教学计划,认真组织教材征订工作。
    3.教材征订应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级或省级规划教材、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获奖教材、重点推荐和精品教材等优质教材。
    4.杜绝本科选用专科教材,避免使用质量差、内容陈旧的教材,严禁使用包销教材,若发现重新选订。
    (二)教材教参征订要求
    1.各教学单位对选用教材要组织教师认真研讨,教研室严格把关,对应教学计划审核开设课程,杜绝错订、少订、漏订、重订现象发生。如有课程未征订教材,务必写明不需要征订教材的原因。
    2.教参征订
    教师参考书选用原则上必须与教材配套或属于同一类不同版别的优秀教材。凡属于教研或科研方面所需的工具书、专著、论著等参考资料原则上一律不予征订。教师参考书属于学院保存的图书资料,每门课程征订数目不超过2本,特殊情况需另行审批。
    三、工作安排
    1.11月9日至11月10日,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核对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情况。
    2.11月11日,教务处读取下学期教学计划。
    3.11月11日,课程承担单位公布通识必修课、部分跨学院的学科基础课下学期教学计划,供各学院核对。
    4.11月14日至11月16日,确需调整教学计划的教学单位上报《开课变更申请表》到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变更。
    5.11月17日至11月18日,教务处集中审核培养方案、开课变更与下学期开课计划的一致性。
    6.11月21日至11月22日,从教务系统在线打印下学期教学计划(理论课程与实践环节)经教学单位领导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教务处,上报兼职教师与外聘教师备案表与汇总表,新增教师(含外聘)授课提交平顶山学院教师录入教务系统信息表,提交跨学院实验室使用申请表。
    7.11月23日至11月25日,各教学单位录入教务系统教学任务,为满足学生对一门课程仅选择一次即可全选该门课程所有上课时间,各教学单位在做教学任务时需设置上课班组(当多条教学任务需修习时,设置为同一上课班组;当仅一条教学任务需修习时,勿设置上课班组)。各学院若因专业课特殊需求对课表时间有要求须在此时间段内提出,进入编排课表时间段内不受理此类问题。
    8.11月28日至11月30日由课程承担单位安排通识必修课和部分跨学院的学科基础课课表,并对需协调的跨学院课程(实验室)下达教学任务安排书,详细安排见附件6。
    9.12月1日至12月9日学院编排专业课课表并审核课表,教务处协调解决排课中资源不足及课表优化问题。
    10.12月12日各教学单位向教务处提交教师课表、班级课表、集中实践环节教学计划(附件1)、第二课堂计划表(附件2)。
    11.12月14日—12月19日各学院通知并指导学生对下学期课程进行选课,全部工作结束。
    12.11月21日至11月22日,各教学单位将征订教材材料(附件3.4并提交EXCEL电子版至邮箱:jcsb@pdsu.edu.cn)报送教务处;12月19日前务必将所征订教材录入教务系统。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教学计划安排工作,严格按照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2.各单位将审核无误的教学计划、教学任务录入教务系统,确保系统信息无误。
    3.各单位应严格依据本单位排课细则及学校课表编排规则进行课表编排工作。
    4.各教学单位对非本单位的下学期课程授课安排需告知学生所在学院,由各学院指导学生选课,确保选课顺利完成。

    附件1:平顶山学院集中实践教学计划
    附件2:平顶山学院第二课堂计划表
    附件3:平顶山学院教材征订单(教参)
    附件4:平顶山学院教材征订单
    附件5:平顶山学院教师录入教务系统信息表
    附件6:通识必修课承担单位编排课表安排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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