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1年12月31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建设期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教学团队进行了验收评审。经项目负责人汇报、现场提问、专家审议等环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教学团队验收评审结果见附件。
本公示时间为三天,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2657615
联 系 人:任林芳
联系邮箱:pdsu3615@163.com
附件:2021年度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教学团队验收评审结果
教务处
2022年3月21日